收購廢鐵桶,進行拆解后獲取鐵皮出售。哪知廢鐵桶附帶的有毒物質嚴重超標,沒有進行處理,屬于危險廢物。4月10日,長豐縣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審理該縣首例環境污染刑事案件,被告人時某、雷某分別受到刑事處罰。
被告人時某、雷某是河南人。2015年12月,時某租用位于長豐縣義井鄉蔡崗村境內的一閑置奶牛場用于收購廢品。2016年4月,被告人雷某建議時某收購廢棄油桶(鐵皮桶),切割后壓成鐵皮對外出售以賺取差價,并為時某聯系從廣東購得兩臺拆解鐵皮桶的機器。被告人時某在未取得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開始在承租的奶牛場內收購廢鐵皮桶,并將鐵皮桶拆解后獲取鐵皮出售。
2016年6月14日,奶牛場附近居民因聞到有較重的氣味,擔心影響家人健康,電話舉報至長豐縣環境保護局。長豐縣環境保護局于當日對奶牛場進行查處,現場查獲已拆解鐵皮1893張、桶蓋3732個,總重28635.9千克。經檢測:在已拆解鐵皮中檢測出礦物油;拆解廢桶時鏟除的沾染物中檢出鋅、鉛、總鉻、六價鉻、汞、鋇、砷、氟化物、氰化物、滴滴涕、六六六、多氯聯苯、四氯乙烯等危害成份濃度均大于檢出限。長豐縣環境保護局根據《國家危險廢物名錄》判定,上述已拆解廢包裝桶屬于危險廢物,含有或沾染毒性、感染性危險廢物的廢棄包裝物、容器、過濾吸附介質。 2016年8月13日,長豐縣環境保護局將該案移送長豐縣公安局立案查處。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時某無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從事處置危險廢物經營活動,嚴重污染環境;被告人雷某建議時某對危險廢物進行非法處置,并予以幫助,二被告人的行為顯已觸犯刑律,構成污染環境罪。根據兩人在犯罪中的作用不同,以及認罪態度等,法院一審判處時某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零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6000元;判處雷某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4000元。